问题 | 欠条上担保人与证明人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担保人有还款义务,证明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可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一。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义务。证明人不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因此对于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保证人对债权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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