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每个法院号码都会不同。而且,同个法院的不同的办公室号码也会不同。一般法院第一次联系你,是需要你亲自去法院的,你需要记录那个号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