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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户口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如何处理二手房户口问题1、通过审查对方户口本,并留存相关证据,了解对方二手房目前户籍状况。2、在交易之前到户籍登记机关查询原户主户籍情况,并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要求迁出。相比第一种做法,这种方法是最保险的。为什么要选择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迁出?这是因为如果在过户登记之前知道对方户口未迁出,购房者可以拒绝买房,解除交易合同;如果等到已过户再要求迁出,问题就很棘手。3、细化合同内容,增加合同中户口迁移违约条款。在购买二手房时,第一,可以在签订购房协议时约定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应负的违约责任,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第二,约定好付完房款的时间。为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购房人还可以户籍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避免购房后发生户口迁移纠纷。第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提出“强制迁出户口”的条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有权要求对方户口强制迁出。二、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4.下列房屋不准买卖:(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屋);(2)产权有争议的房屋;(3)经批准由国家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定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 、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 继承 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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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5: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