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人分包过一次的工程还可以再分包一次吗 |
释义 | 不可以将分包过的工程再次进行分包,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违法分包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吗? 分包人不可以没有资质,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违法分包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清包工程劳务可以再分包吗? 清包工程劳务是可以再分包的。(一)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二)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三)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四)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五)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风险提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出去吗? 不可以将主体结构进行分包,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违法分包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如果存在工程分包,可将转包人、分包人和发包人可以同为被告吗? 实际施工人在提起诉讼时,可将转包人、分包人和发包人一并列为案件被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只要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仍应予支持。因此,在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完全有权请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的。 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分包给第三人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违法分包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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