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法人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的法人分类如下: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法人,不分配给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的,为非营利法人; 3、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为特殊法人; 4、非法人组织的投资者或者设立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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