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能否单方面终止合同? |
释义 | 租赁合同解除条件:1.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或造成损失;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3.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722条,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合理期限内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关于合同的解除,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未支付租金或违反转租规定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也需提前通知对方。因此,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后,如果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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