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可以补办以前的吗 |
释义 | 不可以,居住证如果没有办理过的话只能即时办理哦,不能将之前的补办奥。但如果你是几年前的居住证过期了,目前是可以再续期的,超过一年是可以办续期的,之前要求都是新办。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居住证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第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另外,再次强调一点,持有深圳居住证不能以个人方式交社保,而是没有社保就办不了居住证,如果有了居住证就可以个人交社保,那居住证干吗还要一年审核一次啊。(备注:具体参保险种不限,按照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除了养老可以选择不参加以外,其他四险都是强制性要参保的,但是可以选择不参加,并不意味着可以不交,只不过是让那些有在其他地区交养老保险的人可以不用在深圳重复参保)。对于办理居住证的要求是必须有连续满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这样才能够证明当事人的工作和住宿最起码都是稳定的,但是办理了居住证以后就不能够在以个人的这种方式去交纳社会保险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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