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带齐以下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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