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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释义
    拆迁安置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原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根据第1063条,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安置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安置房产权归属及相关争议解析
    在解析安置房产权归属及相关争议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安置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婚姻关系、房屋登记等。如果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购置或登记的,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只有一方购置或登记,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
    此外,相关争议也需考虑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和财产权法,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分割。然而,如果安置房是政府提供的补偿,可能受到特殊规定的影响。
    因此,解决安置房产权归属及相关争议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和处理。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安置房产权归属及相关争议解析,需考虑多个因素。若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购置或登记,属共同财产。但一方购置或登记则为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应合理分割共同财产,但政府提供的补偿可能受特殊规定影响。解决争议需综合考虑各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处理。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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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