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
释义 | 1、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约定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否则无效。风险提示:对于承包人必须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必须要求发包人提供反担保单位为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提供反担保,而且反担保单位应出具为发包人提供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且此反担保行为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另外,对于反担保单位必须对其履行能力进行调查,做到心中有底,否则应拒绝或要求发包人另找反担保单位。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约定放弃吗?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约定放弃、限制,但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风险提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对抗发包人,保障工程价款实现的有力的法律武器。承包人应依法使用该项权利追索工程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权利的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未竣工工程可行使优先受偿权,但需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建筑企业破产,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可以优先受偿吗 可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且承包人根据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风险提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不是无期限的请求权,其优先受偿的请求权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结束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如超过六个月期限,则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可以对设有抵押权的建设工程实行优先受偿权吗 建设工程上设有抵押权,承包人还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风险提示: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可以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以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价款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主张承包人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工程价款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主张承包人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受让工程款债权的同时,优先受偿权作为从权利应一并受让。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风险提示:债权转让的前提: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无期限限制? 有期限限制。1、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2、十八个月是除斥期间,为法定不变期间。3、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风险提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合同有约定应付款时间的,按照约定。2、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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