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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有借条却不还,有什么办法?
释义
    欠钱不还,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申请仲裁,甚至直接提起诉讼,如果要起诉,则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借钱不还,有什么办法吗?有借据
    借钱不还的具体解决方式: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借据、收据等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借钱不还,有借条怎么办?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欠条、担保、付款凭证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借钱欠钱不还,未打借条?
    欠款未还的形式有口头上的欠款未还;或者出具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欠款未还。法律的规定是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欠款不还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钱不还,有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可以拿回来吗?
    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的,需要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朋友借钱不还联系不上人有什么办法,钱能要回来吗?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找不到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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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