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接触被害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害人因为接触导致安全隐患或者影响案件调查,那么接触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如果接触对案件调查有帮助,也不影响被害人的安全,那么可以得到允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取保候审人有下列义务:第三项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加案件的其他人员,不得破坏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取保候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取保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案件的调查和证据的保全。其中涉及“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加案件的其他人员”等规定。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接触被害人需要先确保不会干扰案件调查和证据保全,只有在此前提下才可以得到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