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敲诈勒索金额? |
释义 | 法律分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000元至5000元;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因为各个省份对于敲诈勒索罪规定的数额标准并不一样,所以具体金额以各省的标准为准。以江苏为例,江苏省关于敲诈勒索的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是4000元,数额巨大是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40万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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