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权诉讼中止原因: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4、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刑事案件判刑以后会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吗 因犯罪被判刑并不算诉讼时效中止,诉讼中止是因为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起诉的时间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原因有: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 二、仲裁赔偿账户没有钱怎么处理 仲裁赔偿公司账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暂时无法履行的话,如确实是因为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也暂时没有办法,只能中止执行,等待对方有履行条件以后,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