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1、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有: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否有单位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有单位犯罪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