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罪被判死缓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被判无罪释放? |
释义 | 保释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措施,但贩毒犯罪被判死缓时不适用。保释的适用条件包括判处轻刑或无社会危害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保释的方式可选择保证人或保证金担保,但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同时使用两种方式。保证人需符合特定条件,并有监督责任。保释决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并由相应机关执行和监督。 法律分析 保释是我国的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适用,如果贩毒已经被判处死缓的,是需要在监狱执行的,不能适用保释。 保释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保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保释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保释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保释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保释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保释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 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保释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保释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保释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结语 保释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可以通过保证人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实施。保证人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并承担监督被保释人的责任。对于保释保证人的履行情况以及罚款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法律明确规定了保释的适用条件和执行方式,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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