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事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
释义 | 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办理以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一、证件不全的商品房可以购买吗 不能买卖证件不全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持有“一照”、“五证”,“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异地购房要注意哪些事情? 在异地购房时最需要考虑的事情是: 1、提前了解购房政策; 2、注意房屋产权; 3、注意开发商资质,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三、开发商五证不全该如何处理 开发商五证是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只有具备前四种证书才能办下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肯定是没有预售许可证。此时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买房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利息及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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