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时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双重义务合同,双方需同时履行义务。在对方未履行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前,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请求。成立条件为:1.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2. 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且已届清偿期;3.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 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分析 同时抗辩权主要指当事人签订双重合同且互相承担义务。双方应同时履行义务,如果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一方有权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成立条件包括:签订同一双重合同且互相承担债务;双方承担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已经到期偿还;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法律的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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