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财产的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特别要求如下: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疗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所有。以军人名义支付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是指以军人名义发放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平均分配的金额。具体年限为70岁人均寿命与军人参军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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