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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工伤公司哪些情况下会承担费用
释义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机动车上人员责任险与工伤赔偿交叉时该怎么办?
    责任保险就其本身属性而言是将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转嫁给保险公司,而车上人员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对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基于各种法律关系承担的车上人员的伤亡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负担。可见,职工的工伤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负担两部分。
    二、工伤保险没有工伤怎么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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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