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卖微信账号非法获利判刑情况 |
释义 | 倒卖微信号和出售个人信息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数量和获利金额的不同,判刑长度也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5000条以上的微信号构成犯罪,而涉及个人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和财产信息等的情况下,50条以上就足以判刑。此外,非法经营行为也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未经许可经营限制物品、买卖假证件、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等,情节严重者可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这些行为都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身份管理秩序。 法律分析 具体倒卖微信号判多少年取决于数量和获利金额,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来说5000条以上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涉及个人的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是“50条以上”就够判刑了。贩卖微信号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微信号,可能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微信号,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必须为故意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结语 倒卖微信号、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涉及侵犯个人身份信息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的犯罪,根据数量和获利金额的不同,判决也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5000条以上构成犯罪,而涉及个人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情况下,50条以上已足够判刑。贩卖微信号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行为也会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等处罚。以上行为均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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