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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期间是否发工资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工伤期间发工资的规定如下:伤者处于停工留薪期时,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可以改变,支付的频率为按月支付,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因此,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跟职工受伤之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没有区别。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工伤休假期间有没有福利待遇?
    工伤休假期间是有福利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两块:第一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企业破产怎么对职工工伤赔偿
    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
    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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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5: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