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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认定
释义
    1、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2、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殴打他人不同于结伙斗殴,结伙斗殴是双方都有过错,对双方都应追究责任,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殴打他人一般只是一方的过错,只追究打人一方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一、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怎么处罚
    1、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怎么处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是:如果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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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