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对股东进行起诉。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当然享有诉讼权,公司本质上是股东的公司,股东的意志其实是公司的意志,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决议最终反映在公司的意志上,内部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和股东都有约束力,外部公司机关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董事会的决议表示公司的意思,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所涉及的部分无异于股东大会的决议,反映了公司的意思,对公司和股东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