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解释,法院一般不同意被控告人和辩护人相同的申请。这是因为被告人和辩护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不同,被告人是被起诉的一方,有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辩护人则是代理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的人。如果两者身份相同,就有可能出现代理人的利益与被代理人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并有权与辩护人磋商答辩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不得代表其行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也不得与被告人利益有冲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条规定:“代理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不得与当事人利益有冲突。” 综上所述,法院一般不同意被控告人和辩护人相同的申请,以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