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想要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即离婚诉讼,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即离婚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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