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破产程序的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要兼顾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首先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其财产总额应当依次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2.《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权的排列顺序,应当依法按照以下顺序分配清偿: (一)破产费用; (二)劳动者的工资、工伤医疗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 (三)优先受偿债权; (四)一般债权; (五)股东的股权转让收益等其他资产。 3.《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有权参加会议,行使表决权,要求出具债权证明,提出债权申报和异议并请求裁决。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尽量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该依法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向破产管理人提出申报债权或异议,以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