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是否无效,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确定:(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 居间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三) 是否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 无效的工程居间合同 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居间合同违法;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被撤销等情形。居间合同是先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然后委托人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促成的合同无效 居间合同促成的合同无效。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居间合同也可能无效。 合同无效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无效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居间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居间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约定的履行地确认。若约定不能确认的,且争议焦点为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3、居间合同履行地应综合居间合同义务履行的特征和协议内容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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