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捕和行政拘捕的不同 |
释义 | 治安拘捕就是行政拘捕,两者没有不同。拘捕分三种,分别是行政拘捕、司法拘捕和刑事拘捕。行政拘捕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捕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捕所执行;对拘捕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捕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捕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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