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不可进行民事执行程序的讨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委托律师参加诉讼的,律师应当依法代理诉讼,不得干涉司法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应当依法行使辩护和代理权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或者干涉证据收集、调取工作,不得与当事人商议虚假证言或者虚假鉴定结论,不得干涉司法活动。 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不能进行民事执行程序的讨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干涉司法活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