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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人民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直接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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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