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只能由另一方暂时全额支付,待无力支付一方有支付能力的时候再申请执行。 一、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 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时,可以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这一方协议,能分期支付抚养费的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暂停或者减少抚养费的支付;如果实在是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让法院执行自己的财物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多少年算一次 要看当地的生活水平情况,孩子到18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学费)、医疗费等。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三、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根据孩子的时间情况、负担能力、当地经济水平等进行数额的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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