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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无效的婚姻,其遗产是否可以继承?
释义
    无效婚姻不能继承遗产,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合法有效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无效婚姻遗产没有继承权。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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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