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是没有下达裁定权利的,有下达裁定权利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