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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对介绍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
释义
    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2、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3、一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的。
    二、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2、介绍五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
    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介绍卖淫罪既遂有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四、介绍卖淫罪既遂在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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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