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一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支付抚养费,如无收入、无劳动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件被撤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