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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个受害人怎么一起立案 -立案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应该报案人出具相关的受理回执,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应该立案,如果不立案的应该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报案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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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