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印花税 计算标准:建筑行业,印花税是根据签订的合同项目来计算的,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如建筑行业的 承揽合同 ,是按照报酬的万分之三计算印花税。 法律客观: 清包工的建筑合同印花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因此,我们认为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应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依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设计合同的印花税直接贴在应税合同上就行;合同贴花只要是贴在应税合同上就行,不论是否贴在合同正面或者反面。需注意的是合同贴花后,印花税票一定要画销,画销了才算完成了印花税的缴纳。而且不能揭下重用。《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人。为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的投资目的,实施过程必须遵循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即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两种。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协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