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名下存款如何归个人吗 |
释义 | 法院处理夫妻共同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如果当事人要求调查存款,则只能查询余额,除非要求查看存取款明细。如果存取款明细能证明一方转移资金,法院可确定共同存款数额,不必看余额。 法律分析 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通常以余额为准。当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时,法院一般只会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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