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的地点就是承诺生效的地点。若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则合同成立地点为收件人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合同成立地点为收件人住所地,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最后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