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资金何时可以到账? |
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款应在拆迁补偿决定书签发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拆迁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但是,实际执行中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支付时间的拖延。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补偿款应当在拆迁补偿决定书签发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 2.《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拆迁补偿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 3.《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补偿决定书》等相关文件,是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拆迁人获得补偿款的前提。 因此,拆迁补偿资金应在拆迁补偿决定书签发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拆迁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但是,如果政府拨付拆迁补偿资金出现问题,也可能会导致拆迁补偿款无法及时支付,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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