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的情况下,房子的分配是否是平分的? |
释义 | 夫妻离婚属共同财产,应平分;非共同财产根据归属具体分配。如无法协商,可通过竞价、评估、拍卖等方式处理房屋所有权。如果夫妻离婚且房屋为共同财产,则通常分配为一人一半。如果房屋不是共同财产,则应根据归属进行具体分配。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民法典》规定所得到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况处理:(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则应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就申请拍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