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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补偿是否是共同财产吗
释义
    经济补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但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种的财产在婚前都已经确定的是属于个人的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均分的。另一种是因为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补偿的费用,这种的属于残疾人的离婚时只属于个人。
    二、婚后继承的房产配偶是否有份
    婚后继承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配偶有份。对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配偶是有平等处理权的;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没有份额。但是夫妻双方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
    三、伤残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伤残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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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