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有清醒的意识,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认定遗嘱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求。 遗嘱人可以撤回或变更自己的遗嘱。遗嘱立出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欺诈、胁迫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遗嘱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