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人能擅自处分抵押物吗 |
释义 | 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时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可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但需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价款。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以其所有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由于并不转移占有,因此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最关键的是,抵押人还享有处分权,所以在处分抵押物后仍有效。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如果有另外的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抵押财产被转让,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