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用工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二、用工期限不同: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有固定期限。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无固定期限。 三、订立劳动期限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固定期限可无确定终止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