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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婚姻是否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释义
    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隐瞒年龄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夫妻隐瞒年龄的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申请婚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以婚姻无效为由申请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依法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起诉时仍未达到法定龄的,属于无效婚姻,应当依法予以宣告;双方在起诉时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违法状态已消失的,不能视为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法院如何处理同居者的财产分割权
    法院对同居者财产分割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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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