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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都有哪些
释义
    失业金领取条件:1.非自愿中断就业;2.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3.办理登记和申领手续,有求职要求。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审核、核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待遇。
    法律分析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有: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领人必须是失业的合法劳动者,即被解雇或因企业倒闭等原因失去工作的人员。其次,申领人需要符合就业年限要求,通常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或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此外,申领人需要在失业后积极求职,如参加职业培训、接受就业指导等。同时,申领人必须具备失业登记和申请的资格,包括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失业证明、银行账户等。最后,申领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提交申请,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调查。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确认资格、核定领取期限和标准,并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申领人需满足失业身份、就业年限、积极求职、资格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仅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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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