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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
释义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少于一年,双倍工资起算点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等于或多于一年,双倍工资起算点为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双倍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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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6: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