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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取消高温补贴违法吗
释义
    违法的,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在日最高气温达35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一、高温补贴金算不算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就如何切实保障劳动者高温环境下的权益
    今年,中央四部委将联合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夏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届时高温作业下保护劳动者权益将真正有法可依。其中规定,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企业违反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可追究刑责。
    三、高温假放假条件是什么?
    放高温假需满足下列条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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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43:51